主页 > 财税知识 > 纳税筹划 >
企业利息支付形式筹划
2018-04-25 11:45 浏览:

(一)方针规矩

依据《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法则》第三十八条规矩,企业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下列利息支出,准予扣除:

1、非金融企业向金融企业告贷的利息支出、金融企业的各项存款利息支出和同业拆借利息支出、企业经批准发行债券的利息支出;

2、非金融企业向非金融企业告贷的利息支出,不逾越按照金融企业同期同类告贷利率核算的数额的部分。

(二)谋划思路

企业在生产经营的过程中,因为广大再生产需求融资,假如通过向企业内部员工融资,而企业支交给员工的利息又高于同期同类告贷利率,利息逾越部分,很显然是不能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的。

那么,企业能够通过在付出利息上,按同期同类告贷利率付出,逾越部分,通过奖金的方法支交给员工,作为员工对企业作出特别贡献的奖励,是不是就合情合理了呢?

<< 点击返回
您可能还喜欢
南京注册代理记账报税的流程

商业的高度开展让公司拔地而起。关于一些刚刚起步的小公司来说,没有必要请管帐,由于自己的事务量不是很大,很多创业阶段的公司事务量愈加小。可是公司法上又要...

小规模公司代理记账的必要性

代理记账作为一种新的服务行业,针对于其他的行业有其自身的特点和功能,同时这一新生的行业对于中小企业的记账问题提出了一种更准确、更合理、更高效的处理方式...

注册公司需要什么条件?

1、公司注册地址条件 公司注册地址与一般的个体工商户的要求是不同的,上海公司注册地址必须是办公性质的,住宅是不能作为注册地址之用的。上海注册公司在办理工商...

联系电话:13347803567‬     备案号:苏ICP备17010681号
Copyright 2018-2019 南京物华安权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技术支持:南京泛典
地址:江苏省南京市秦淮区虎踞南路28号407室